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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发布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阅读数:5413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全永忠

做为一名长期在基层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但每次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都不能在贵网上找到,让我们基层的同志有找不方向的感觉。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3月12日的标题新闻已发布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新闻。具体链接为:http://slcyfh.mem.gov.cn/Item/28992.aspx 

回复时间:2020-03-19
留言时间:2020-03-13

主题:森林火灾等级划分阅读数:23807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韩女士

请问森林火灾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依据是什么?谢谢!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依据2008年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回复时间:2020-03-03
留言时间:2020-02-15

主题:森林火险预警级别阅读数:11660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游客

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如何划分界定的?相对应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根据《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行业标准)规定,森林火险预警共划分为中度危险、较高危险、高度危险、极度危险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相对应的响应措施可参见原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印发的《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感谢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回复时间:2019-11-18
留言时间:2019-11-08

主题:业务系统中热点分享里监测图像的1像素代表多大面积阅读数:5701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游客

如题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你好,像元受热源点热辐射、所在区域不同、地球磁场、应用处理软件等因素影响,无法直接把像元等同换算为面积。

回复时间:2019-10-11
留言时间:2019-10-11

主题:应急车辆的确定阅读数:6215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莫希德

尊敬的领导:我是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有事想咨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我们局领导车辆按要求满足指挥车辆条件,我想咨询一下,如何申请办理指挥车牌子程序,谢谢!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您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事项请咨询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回复时间:2019-09-26
留言时间:2019-09-26

主题:森林火灾数据阅读数:10197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康妍

你好,请问森林火灾发生时的温度、湿度、风速等数据,你们这里可以查询吗?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你好,目前查询不到森林火灾发生时的温度、湿度、风速等数据。您也可以咨询相关省区森林防灭火办事机构。感谢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9-09-20
留言时间:2019-09-05

主题:县级用户需使用森林防火网的业务系统去哪要账号和密码阅读数:6109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何振东

县级森林防火部门需要使用森林防火网上的业务系统去哪要账号和密码?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县级单位统一向省级相关部门提出需求,由省级单位汇总后向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回复时间:2019-07-23
留言时间:2019-07-19

主题:卫星热点为什么不对县级森林防灭火部门提供使用阅读数:6385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何振东

业务系统、卫星热点查询为什么不对县级森林防灭火部门开放使用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县级森林防灭火部门可以在中国森林防火业务信息系统里进行卫星热点查询。感谢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9-07-09
留言时间:2019-07-05

主题:雷击起火阅读数:5449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游客

森林内林木受雷击后树木起火(1株),这样的情况属于森林火灾吗?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您所说的情况如果符合条例规定,应为一般森林火灾。感谢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回复时间:2019-06-24
留言时间:2019-06-23

主题:不在森林防火期发生森林火灾怎么处理阅读数:8416查看全部回复

发言人:方文华

不在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罚?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此外,各级人民政府也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制度对上述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罚。感谢您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2019-06-13
留言时间: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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