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黑龙江发布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 2025年03月18日     09:40        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        作者:
  • 字号:【 默认    超大 】    |    打印

  

  日前,黑龙江省发布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2025年黑龙江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15日至615日,其中420日至5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15日至1115日,其中101日至31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根据实际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北部林区(大小兴安岭林区)可视情况规定夏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除经依法批准外,在森林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应当依法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集中保管,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各地要依法开展全方位、常态化、拉网式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大检查。加强高火险区巡逻管控,严看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及时上报火情,确保信息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bm37000011        京ICP备05048792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