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组织架构,夯实责任体系
《工作规则》明确了省森防指实行双指挥长制,分别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省长和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省长兼任。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指挥长。省森防指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作为“防”的牵头部门,省应急管理厅作为“救”的牵头部门,衔接好“防”与“救”的责任链条。
二、细化责任分工,形成防控合力
明确省森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以及15个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建立“三级会议”制度(国家森防指调度及会商会议、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日常会商会议),规范8类公文流转程序。制定日常综合防范清单,明确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航空灭火、专项规划、物资储备等职责分工。重点时段按照“四不两直”开展综合督查检查,本轮防火期以来已完成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整改。
三、强化预警响应,筑牢安全防线
构建“四色预警”响应机制,建立气象火险等级与应急响应联动模型。会同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气象局等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市森防指、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四、提升指挥能力,落实各项制度
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估或者需要提级调查的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山东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过夜森林火灾提级调查实施办法(暂行)》要求,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省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相关工作,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目前,山东省正按照工作规则要求,全面开展防火紧要期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重点加强“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防控,持续完善防灭火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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