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落实方面,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及巡林巡查工作。各地要全面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重点任务清单、重点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巡林交办清单。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内容。
火源管控方面,总林长令要求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火,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生产性用火报审监管、农事用火报备监烧、祭扫用火疏导严管等有关规定,森林防火区严禁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广西三月三”、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和森林高火险期,组织护林员全员上岗,采取增人、增设临时检查站(点)、加密巡查频次等措施,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禁火令或禁火通告。全面实施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
宣传教育方面,总林长令要求要纵深拓展“五进”宣教活动。通过增设宣传牌、电视滚动提示、应急广播、手机发送预警信息等方式,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加大正反两面典型宣传,推动森林防火相关约定纳入村规民约内容。
能力建设方面,总林长令要求要扎实推进森林防火规划实施,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和“以水灭火”体系建设;加强与铁塔公司等电信企业协同,加快森林通信基站建设,提高防灭火通信能力。建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配齐配强装备物资。重要时段和森林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生火情,严格落实专业指挥、专业扑救要求,科学高效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
此外,总林长令要求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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