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冬季,天干物燥,火灾风险大大增加,一些看似日常的举动都有可能引发火灾。日前,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林业局公布11起违规用火案例,以案为鉴,防患未“燃”。
案例三:
1月8日,万田乡木瓜村禾塘小组村民谢某来,野外用火,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六:
1月2日,九堡镇清溪村下鱼子背小组村民刘某毛,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七:
1月10日,云石山乡石背村岽脚下小组村民刘某秀,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500元罚款。
案例八:
1月12日,沙洲坝镇杉山村亚下小组村民廖某平,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500元罚款。
案例九:
1月5日,沙洲坝镇清水村大塘面小组村民钟某禄,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十:
1月6日,壬田镇下街村范某鹏在自家农田焚烧杂草,后蔓延到他人农田,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300元罚款。
案例十一:
1月16日,瑞林镇大坋村塘坳小组林某生,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3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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