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行业标准)规定,森林火险预警共划分为中度危险、较高危险、高度危险、极度危险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相对应的响应措施可参见原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印发的《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
感谢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尊敬的领导:
我是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有事想咨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我们局领导车辆按要求满足指挥车辆条件,我想咨询一下,如何申请办理指挥车牌子程序,谢谢!县级单位统一向省级相关部门提出需求,由省级单位汇总后向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您所说的情况如果符合条例规定,应为一般森林火灾。
感谢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