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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四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野外生产性用火集中审批烧除

作者:居晓尧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6日 来源:贵州省森防指办公室

为切实解决“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的普遍性问题,坚决“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11月29日,贵州省林业局、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期内组织实施野外生产性用火集中时段审批烧除管理。

文件要求县(市、区)政府要专题部署计划烧除工作,强化属地火源管控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集中烧除宣传、监管、统筹工作;乡(镇)村(组)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一线管理作用,引导群众提前做好用火报备、秸秆堆晒、开设隔离带等集中烧除相关准备,在气候条件有利时按照有关要求严密组织实施集中烧除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发生森林火灾风险。

文件明确野外生产性用火集中时段审批烧除范围包括非禁烧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荒山荒坡以及营造林、发展经济林项目等区域,在开展集中烧除前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科学制定烧除方案,明确集中烧除区域、实施时间、作业安排、管控措施、应急准备等。

文件对集中烧除安全管理作出特别强调,一是集中烧除时间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下午5时前完成当日烧除工作,严禁夜间实施集中烧除,务必做到“当日点、当日灭、当日清”。二是烧除区域仅限于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林业部门共同划定的非禁烧区域内。同时,应在林缘外50米范围外并避开居民区、输配电设施、油气管线等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三是严格落实监烧要求、防范措施,明确负责人、安全监督员,烧除面积较大时,需提前开设防火隔离带,结合现场地形、气候等实际采用带状点火、中心点火、顺风点火等方式,有效控制火势蔓延的方向和速度。四是烧除完成后认真检查火场,检查“无明火、无烟点、无隐患”的情况下方可撤出场地,确保烧除工作有序、可控开展,不发生跑火、失火以及人员伤亡等问题。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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