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时节到来,旅游景区观光游客迎来高峰,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压力不断增大。近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科学统筹防火安全与旅游发展,严格落实《河北省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全力抓好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全面压实防火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贯彻“三管三必须”原则,各级林草部门负责专业防范、早期处理、统管行业;文旅部门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管理经营主体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旅游景区管理经营主体认真履行防火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确保防火安全。
二是严格防火管理措施。护林(草)员、巡逻队、专业和半专业队伍等全员上岗到位,做好防火巡护、监测预警和火情处置。在景区入口装备防火安检设施,设置火种收集箱,严格防火检查,杜绝火种进入景区。在景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横幅、设立防火警示牌,景区门票注印防火提示,景区LED显示屏、语音广播播放防火提示。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明确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消除。
三是夯实防火基础设施。旅游景区管理经营主体要加强防火视频监控、防火隔离带、隔离栏网、防火应急道路、以水灭火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火物资装备储备。全面摸底统计旅游景区防火视频监控信息,逐步将具备条件的视频监控接入全省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提高火情综合监测能力。
四是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各级林草部门、文旅部门加强旅游景区防火工作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隐患现场反馈景区整改。对旅游管理经营主体因防火责任不落实、问题隐患不整改、防火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或者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是强化火灾应急处置。景区管理经营主体要按照“人员、装备、任务”三落实要求,加强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及时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遇有火灾要在当地森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扑救,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