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栏: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 防火动态>> 经验交流>> 正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森防指办公室持续强化森防预警机制建设

作者:韩喆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来源:大庆市森防指办公室

为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工作,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临灾叫应响应机制,防范致灾因子耦合导致大火巨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森防指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大庆市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叫应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全市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叫应启动条件、指挥调度、应对处置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性设立,进一步完善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工作全链条响应,助力市域森林草原防灭火预警机制建设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制度》规定,当出现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火险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或大风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条件下,由市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县区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联动,通过多形式专项信息传递通道,将预警信息、工作提示、工作要求逐级叫应至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级报告响应状态和工作措施。当可能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可将预警信息和措施要求跨级直抵叫应至基层责任人,紧急状态下,可点对点下达直通基层的指挥命令,高效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发得出、送得到、叫得应”,实现快速响应、提前防范、有效应对。

《制度》明确,根据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划分等级,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叫应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临时叫应、专项叫应、战时叫应。其中蓝(黄)色大风预警(低森林草原火险除外)、森林草原蓝(黄)色火险预警对应启动临时叫应机制;黄(橙)色大风预警(低森林草原火险除外)、森林草原橙色火险预警对应启动专项叫应机制;橙(红)色大风预警(低森林草原火险除外)、森林草原红色火险预警对应启动战时叫应机制。三级叫应机制启动期间,被叫应主体和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向叫应主体报告火险动态、防控措施和有关工作实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叫应工作机制,健全叫应责任主体清单和预警响应措施清单,持续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工作。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bm37000011

京ICP备05048792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