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荒田随手丢弃一个烟头,赖某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近日,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失火案,被告人赖某被依法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2023年3月7日下午,赖某在大埔县一山场脚荒田搭建牛棚。期间,赖某到牛棚门口处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火抽烟,后将烟头随手丢弃在杂草处,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山火过火面积为742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446亩,无林地面积296亩,过火优势树种为桉树、松树,损失活立木蓄积量1338立方米,林木烧伤程度中度,造成经济较大。当天,赖某被传唤到案。同年6月,赖某主动向大埔县人民检察院预交赔偿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过失行为造成森林火灾,已构成失火罪,其过失行为造成生态环境资源受到损坏,破坏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能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六个月。此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赖某应支付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52864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