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灾后救援向灾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陕西省商洛市创新建立《森林防灭火叮咛提醒警示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一是“压责到位”,明确叮咛提醒警示对象。《制度》明确:森林防灭火叮咛对象是重点人群,提醒警示对象是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森林防灭火监督管理职责的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涉林经营单位,切实压紧压实各方各级责任。
二是“叮咛到人”,盯紧重要时节重点人群。《制度》 提出:春耕生产时段,紧盯田间地头农业生产人员开展叮咛;春节、清明等祭祀活动多发时段,紧盯坟园、庙宇等地段烧纸烧香人员开展叮咛;踏青旅游旺季,紧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网红林区、涉林旅游景点游客开展叮咛;元旦、两会等重大节日及活动时段,紧盯各类重点人群全面开展叮咛。
三是“及早提醒”,狠抓问题整改不放过。《制度》指出:当出现重点时段宣传氛围不浓,重点部位巡查力量部署不力,重点人群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目标及周边发生森林火情火灾未第一时间报告等情形时,市森防指办公室将下达《森林防灭火提醒函》进行“早提醒”,督促及时整改。
四是“强化警示”,严抓履职尽责不到位。《制度》指出:当出现执行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对省森防指、市森防指有关督办事项、整改要求拖延不办或处置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火情火灾信息,漏报、迟报、瞒报、谎报森林火情火灾信息情节严重,落实“四个禁止”不力等情形,市森防指将向警示对象下达《森林防灭火警示函》,要求限期整改。
《制度》还对森林防灭火叮咛的内容与方式,提醒警示的整改要求与时限等内容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