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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冬季至2024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冬季至2024年

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自治区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其中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4月30日为防火紧要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二、适时发布禁火命令。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火灾发生规律及危险等级,精准划定防火区域,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必要时对高火险区域实施封禁措施。

三、从严压实防火责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层层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防灭火主要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防控工作。林草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防火监管职责,落实干部分级、分片包片蹲点任务。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做好防火有关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级人民政府要常态化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八进”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公告、禁火令,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防火命令、公告、禁火令、高火险信息、公益广告、典型案例、警示信息,积极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结合“教官团”送教下基层活动,认真组织好各类防扑火队伍指挥员、护林员(草监员)防扑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五、严控野外火源火种。防火期内,按规定在林牧区交通要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实行专人看守,落实封山防火、进山登记、火种收缴、重点监控等措施。进入防火区域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或实名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域。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林区范围内野外用火必须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做饭、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取暖、严禁林区野外烧香、严禁林区野外使用太阳灶、严禁林区吸烟、严禁林区狩猎打猎、严禁林区砍伐林木、严禁林区举办篝火晚会、严禁林区运输使用爆破物、严禁林区施工爆破实弹射击),对未经许可擅自在防火区域用火的,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查处。

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对国家公园、城市面山、森林公园、景区、军事设施、电力、通信等重要区域、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应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沿途、周边和林下可燃物,对输配电线路、通信线缆和油气管道要定期组织巡护和安全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明确排查整治内容和目标任务。护林员(草监员)要在管辖范围内每日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火险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严格火灾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防灭火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当地公安部门要组成专案组,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公安、林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报告、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八、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各级人民政府要推动关口前移,抓实预案、力量、指挥、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把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双带班制度,保证随时赴火场组织扑救。同时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双带班的应急值守制度,强化火情“天空地”立体化监测,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高火险警报。各类专业防灭火队伍进入战备状态,加强机具、装备、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全面检修,确保完好有效。森林消防总队要组织力量携装巡护、以巡待扑,积极打好主动仗。

九、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信息归口上报制度,强化火情核查和早期处理,保证政令信息畅通,确保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预报。公益林专业管护员、护林员、草监员要扩大巡查范围,增加巡查密度和频率,发现火情要立即做出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第一时间拨打“12119”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林草部门报告。各级应急力量接报后要快速反应、立即出动,集结重兵打歼灭战,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十、科学安全处置火情。各级人民政府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协调。发生火情后,启动预案要坚决,应急响应要迅速,信息上报要及时,加强火场统筹和专业指挥,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类防灭火队伍要严格遵循“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要求,严格落实现场指挥“十个严禁”、扑救安全“十个必须”,加强火场管控,严禁不懂打火的人指挥打火,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bm37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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