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9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有效排查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全国建总账、各省列分账、关键节点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切实履行林草、公安、应急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及能源、电力、核电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牧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整治、可燃物治理等治理成果,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安排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根据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森林草原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靶向治理。运用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首都及环京区域、东北内蒙古及西南地区等重点区域,林牧区各类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工集团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行动时间。2023年4月11日—12月15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督促各地逐步化解风险隐患,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主动仗、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发生的可能性。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要突出下列重点,摸清行政地理、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清理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一个目标一个台账。
1.国家公园、森工企业、边境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等;
2.可能受森林草原火灾威胁的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自然文化双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3.林牧区卫星发射基地、核电厂、输变电站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水电站、爆材库、化工园区、化工厂、天文观测台站等重要目标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牧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地森防指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地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各地要建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一名联系人,加入专项行动工作群。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12月15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联系人:应急管理部防火司 黄明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司 蒋立
电 话:010—83933407 84239096
邮 箱:fhsdcc@163.com
附件:
1.专项行动工作群二维码
2.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4.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指挥部办公室
公 安 部 应急管理部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
专项行动工作群二维码
附件2
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 数 量 | |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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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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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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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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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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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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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险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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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野外违规用火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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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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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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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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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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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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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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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人次)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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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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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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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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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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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劝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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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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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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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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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火灾隐患名称 | 隐患具体描述 | 地点 | 隐患整改类别(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推进) |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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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重要目标名称 |
| 行政位置及地理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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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面积(公顷) |
| 火险区划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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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
| 职务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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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风险及火灾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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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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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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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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