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福建省漳州市各地各部门根据《意见》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实现零火灾、零伤亡。
一、周密安排部署。漳州市森防指办公室先后于2022年11月印发《传达学习〈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方案的通知》、2023年4月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先后召开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县级森防指办公室学习《意见》专题培训班,就学好用好《意见》进行专题辅导,并开展学习体会交流研讨。市应急局党委专门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组织学习《意见》,市森防指总指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廖卓文就学习贯彻《意见》提出了要求。全市共印发学习《意见》方案17个,组织学习《意见》51场,召开专题培训和研讨会34场。
二、创新措施举措。漳州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2023年5月,市林长办公室、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漳州市林区治安态势“三色预警”工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案件快速侦破提出了要求,对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2023年6月,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下发《关于做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缓解输配电线路通道内线树矛盾,有效降低电力线路附近山火风险。
三、推动工作落实。学以致用,漳州市各级各部门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好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采取明察暗访、督导服务、发函提醒、通报等方式,将责任落实到政府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落实到乡镇村、基层一线,落实到山头地块。今年来,截至6月底,市森防指办公室组织督导服务7次,下发整改提示函2份、督促整改存在突出问题7个。二是进一步抓好源头管控。坚持把预防放在首位,督促有关单位有效堵塞火灾火险源头管控漏洞,开展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林区违法用火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避免火灾发生。截至6月底,全市共排查隐患70个,整治70个,整改率100%;查处、制止违法用火92个,行政处罚5人,罚款0.55万元。三是进一步抓好早期应对。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四是进一步抓好应急准备。要求各地在力量准备上,要建强县级专业扑火队;在物资储备上,要立足防大火,最大限度补充装备物资;在扑救安全上,强化火场纪律,最大程度保障扑救人员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