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排查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4月28日至12月15日,在全区范围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督促全区各地压实防火责任,化解风险隐患,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主动仗、攻坚战,最大限度遏制人为火灾发生。各地认真制订实施方案,梳理归类隐患类型,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台账,销号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国家公园、森工企业、边境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文博单位、重要设施、输配电站、油气管道、化工园区、在建工程等重要目标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在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方面,重点打击林牧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各类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各地坚持边查边改,聚焦防未防危防违,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成果实效,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