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新形势下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推动森林防灭火形势稳中向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提升队伍能力,持续推进基层森林防灭火机构实体化、台账精细化、队伍规范化和机制常态化,加快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一体化、系统化、标准化建设,力争在2023年底,基层森林防灭火能力显著增强,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
明确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乡(镇)、街道分管应急、林业工作的领导和派出所所长担任副指挥长,并明确森防办主任、常务副主任人员,增强工作的协同性。
1.掌握重点人群台账。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和党员作用,健全重点人群“包保”责任制,逐一明确责任人及职责,督促落实监护人责任,严防玩火弄火、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2.掌握风险点台账。结合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全面摸排梳理、筛查、补充更新林内或靠山近林的公墓、宗教活动场所、生产用火频繁且集中连片重点田头、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等森林火灾风险点,实行精细化管理。
1.建强地方队伍。根据林地面积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建立不少于15人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强化早期火情处理、初发火等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
2.配齐扑火物资。配备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保障,做到有台账、有制度。
3.完善应急效能。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从早期火情处理到森林火灾扑灭的全过程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以及部门协同能力。
1.火源管控机制。结合“林长制”,健全森林防火“双网双线”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智能化巡护、精细化监管”的“三化”护林监督模式,提高巡护范围,力争高风险点巡防全覆盖。发挥村规民约作用,严格野外用火审批,进一步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肇事者,及时予以曝光。
2.宣传警示机制。落实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不断通过各类媒介、各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灭火动(静)态宣传,采用“以案释法”“周边人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3.值班值守机制。完善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2小时热点信息反馈制度,实行制度上墙。
4.灾后处置机制。做好灾后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