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北京市近日发布今年第2号总林长令,要求加强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总林长令要求充分发挥四级林长制体系作用,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全面压实属地政府、有林单位、行业部门、林木经营者个人森林防火四方责任。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方案,逐级签订森林防火任务清单,出台配套制度。加强部门协作,组织本辖区各乡镇、有林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总林长令要求在全市开展巡林检查,加强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要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林工作;护林员、生态林管护员、瞭望员、检查员、巡查员要全员在岗在位在责;市、区、乡镇、村四级巡查员要延长巡护时间,加强夜巡。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各区、各乡镇以及国有林场火情监测平台、山区瞭望塔要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守,市、区、乡镇以及林场森林消防队伍要全装备勤。各区党委政府要加强乡镇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国有林场要提高森林防扑火队伍建设。各区在森林防灭火中要广泛应用无人机。
总林长令提出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应急、公安、园林、农业农村、文旅、环保等部门要多方联动,开展行政处罚,做好行刑衔接。各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生态林管护员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持续完善林长制考核体系,将森林防火作为林长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刘倩玮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