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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确定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管制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明确今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管制期为4月1日至5月31日。

命令强调,要严格实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网格化责任体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常态化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关键重要问题挂牌督办。强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加强重点部位林下可燃物清理,引导零散坟墓迁移和集中管理,组织开展清山、清沟、清河套工作。按标准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与蒙古国、俄罗斯有关方面的联络联防,强化毗邻地区单位间的联防联控。加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报,高火险天气及时发布警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各检查站、瞭望台等要全天候值守,严格管制进入戒严管制区域的人员车辆。各级防灭火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火情信息归口报告、有火必报和重要时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监测火情,完善应急预案,优化队伍布局,加强综合保障。扑救火灾要坚持属地为主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郭利平)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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