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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行动从我做起 宁夏回族自治区8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3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宁夏气象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倡导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自觉地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我们的共同责任,需要全区人民自觉行动、主动参与、积极防范。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清明节到来之际,特向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持续强化生态安全意识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年来,随着我区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呈持续升高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要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传播文明祭祀风尚

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提倡采取敬献鲜花、家庭追思、寄语信箱、植树祭奠、时空信箱、悬挂丝带、诵读祭文等祭扫方式。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传播先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情感融入现代文明表达方式,在缅怀与追思中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和传播者,营造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三、努力形成安全防范合力

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谨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的防火常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对特殊群体(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家属要做好看护、监管工作,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险应当立即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保护家园,人人尽责!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自觉地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争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安全有序的维护者,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bm37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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