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书记、省总林长王晓晖,省长、省总林长黄强日前共同签发四川省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要求各级林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督促指导责任区域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任务。
总林长令明确,各地要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巡林,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总林长令提出,各地要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严肃依法查处涉林草违法行为。要培育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建设国家储备林,加快发展特色林草产业,推动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要着力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吴开志 辛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