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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扛起防灭火责任大旗 深化举措保障林区安全

作者:池长武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 来源: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福建省三明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具体部署,采取超常规防火措施,杜绝森林火灾和亡人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全市持续保持“零火灾”,并在4月9日泉州德化县森林火灾蔓延过境大田县前,预置地方扑火队伍支援扑救,在国家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到来前将明火扑灭,受省上会上表扬,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践行好“力争不着火、确保不死人”目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是责任扁平化,用“三高”举措促责任落实。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余红胜书记、李春市长多次作出指示,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亲自强调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森防指总指挥李国建分别在3月17日、4月2日、4月11日召开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责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二是线上高频调度。市森防办通过视频在线,直接询问值班领导及干部当日巡山护林、入户宣传、应急准备情况,倒推基层值班领导干部实时掌握本地实况,全面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责任心,让防灭火工作真正落实在一线。4月8日-12日,市森防办直接连线调度乡镇35个。三是线下高位督查。市森防指统筹部署市直部门领导为组长开展线下督导工作,先后组织市应急局、林业局、公安局、森林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乡村一线,实地查看“卡口、关口、林边、田边”巡防和入户宣传工作情况,4月8日-12日,全市共组织3949人次到基层一线督查。

二是监管网格化,抓火源做到四个“一律”。一是火源一律杜绝。为防止清明节后违规祭扫行为,市森防办多次组织应急、林业、农业农村、公安、民政、文旅、气象等部门召开会商会,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要求11个县(市、区)立即发布禁火令(4月9日至13日),全面禁止野外用火。二是火种一律严查。充分发挥“双网双线”机制,出动乡村干部、护林员、公安干警等网格员20074人次,设置检查关卡550余个,1749辆巡逻车携装在山田路边高频率、高密度巡逻,严禁群众到山头、林地、墓地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及时教育劝阻438起违章用火。三是火情一律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镇至少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值守,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市森防指值班室每天随机抽查6个县12个乡镇值班情况,防止脱岗、离岗。四是火灾一律严惩。严厉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做到有烟就查、见火就罚。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查明火因,从速严惩肇事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打击一起,达到震慑一片的目的。

三是宣传精细化,强化宣传“三个到位”。一是动态宣传覆盖到位。各地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在公众网络平台、电视台、电梯及各大商场投放清明文明祭扫广告,利用村村通广播等滚动播放防火知识、文明祭扫、禁火令有关内容,发送森林防火短信35.9万条,出动宣传车5958车次,张贴悬挂横幅标语3872条,发放宣传材料13.4万份。二是静态宣传建设到位。构建以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电子警察为主,以制度化规划、标准化建设和系统化管理为标准的森林防火静态宣传体系,全市在进出县、乡(镇)、行政村及自然村主要道路口、高速路口、重点林地林区、林田交错地段、与林区相近的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公墓集中区域等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3469个。三是宣传主体精准到位。强化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加大特殊人群、田间劳作人员、景区非景区景点经营主体、靠山近林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入户宣传力度,发放禁止野外用火通俗易懂宣传手册,全市开展重点人群入户宣传46299户,其中特殊人群9242户、田间劳作人员33890人、森林旅游景区经营主体608家、非景区景点经营主体2559家,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无死角”。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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