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发展、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营造全民参与风险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21年10月至12月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此次活动征集评选的宣传作品要紧扣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主题,以多种作品形式,展现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普查内容,展现普查开展过程中的人和事,展现普查成果和应用实效,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普查工作。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文章类、视频动画类、平面设计类、新媒体类和书画摄影类。按照征集类别,每类作品各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将在人民网、应急管理部网站、普查工作信息网、国家减灾网、《中国减灾》杂志等进行宣传、展示、展播。参赛者须登录专题网站或通过应急管理部网站、普查工作信息网等报名专区上传作品信息。
据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5月31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
附件: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
为营造全民参与风险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安排,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决定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优秀宣传作品,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务院普查办
协办单位:国家减灾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减灾》杂志社
二、征集时间
申报参评的作品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
三、征集内容
此次活动征集评选的宣传作品要紧扣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主题,以多种作品形式,展现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普查内容,展现普查开展过程中的人和事,展现普查成果和应用实效,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普查工作。作品类型主要包括:
1.文章类:文体不限,语言精练、突出主题,注重发掘、展现风险普查工作者的风采,具有说服力及感召力。
2.视频动画类:包括纪录片、动画片、微电影、随手拍等,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生动展现普查工作。
3.平面设计类:包括宣传海报、手册等,知识内涵丰富,可读性强,通俗易懂。
4.新媒体类:包括H5、在线游戏等新媒体作品。
5.书画摄影类:包括书法、绘画、摄影作品。
四、作品要求
1.作品的制作方式和形式内容等均需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不能含有涉及到民族、宗教、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作品内容完整、构思新颖,符合活动主题。作品积极向上,充分展示风险普查人的奉献、严谨与担当,传递正能量。
2.提供的视频动画类作品须满足分辨率为1920×1080;画面无拉毛、脏镜头、晃动画面、吃字、吞字、夹帧等。平面设计类产品要求上传高清版,dpi150-300。
提供的书法和绘画类不限字体及类型;摄影作品要求以“图说”的方式展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中的精彩画面。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风格不限。摄影作品征集只接收电子版照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图片大小在1M到8M之间,作者可对作品作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简单调整,不得作合成、删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并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备查)。作品单幅照片需配有标题及背景介绍,组照中的每张照片需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并根据作品构思及编排对照片进行适当排序。
3.参赛者应保证自己是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人,如果参赛作品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剽窃等在内的法律纠纷,其责任全部由参赛者承担,与大赛组织机构无关。
五、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全部以电子版方式上传,请点击报名网站(https://fxpc.mem.gov.cn/xczpzjpxhd
)底部“点击开始报名”,登记作品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电子版,其中书画作品同时寄送原件至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联系人及方式:任丽遒,010-52811388)。如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缺少材料或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该作品视为无效,取消评奖资格。
六、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评选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国务院普查办将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本次活动结果将通过人民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信息网(https://www.emerinfo.
cn/zt/zrzhzhfxpc1/index.htm)和国家减灾网(https://www.ndrcc.org.cn/)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奖项设置
按照征集类别,每类作品各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如未达到奖项评选标准,该奖项可以空缺。
八、补充说明
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将参加活动的宣传作品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过程,获奖作品将在人民网、应急管理部网站、普查信息网、国家减灾网、《中国减灾》杂志等进行宣传、展示、展播。参加活动者一旦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的各项规则、评选程序和作品使用等。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务院普查办拥有。
(联系人及方式:任丽遒,010-52811388;王莹:010-52811308)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