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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草原火灾的分级标准 [阅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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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草原火灾应该如何分级,具体的分级标准是什么?

2020-08-31 2020-08-31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回复:
回复内容:

    《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根据受害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将草原火灾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草原火灾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Ⅰ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2.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二)重大(Ⅱ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2.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3.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三)较大(III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2.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3.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四)一般(Ⅳ级) 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2.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3.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本条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回复时间:2020-08-31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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