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浙江省航空护林管理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研讨会,对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拟定的《应急救援直升机调度使用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讨论。
《规定》分为调度使用条件、调度使用程序和工作要求等三大部分内容,主要围绕直升机空中侦查勘测、空中指挥调度、空中消防灭火、空中紧急输送等10大应急救援任务的调度使用作出详细规定,与会人员结合浙江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应用实际,逐条展开认真细致的研究讨论,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2020年,浙江租用5架应急救援直升机,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嘉兴等5个地级市范围内的5个常态化备勤点和5个备用备勤点开展常态化备勤服务。《规定》出台重在规范应急救援直升机调度使用管理,提高直升机应急救援使用效益,确保调度有序、响应精准、飞行安全、行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