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
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应急函〔2020〕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积极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推进应急普法,增强法治意识。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承办单位: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协办单位:中国应急管理报社、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三、竞赛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学习理解法律法规出台的重大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等应急管理工作理念。
(三)结合《民法典》颁布施行,深入学习宣传相关规定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培育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和依法应急的法治观念,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应急法治氛围。
具体法律法规原文将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发布。
四、竞赛活动安排
(一)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活动采取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竞赛分训练赛、正式赛、决赛等。
1.训练赛。2020年7月27日至8月31日,竞赛线上系统中设计多种普法学习模块,各地区、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正式赛。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请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于8月21日前报送普法工作或参与竞赛活动短视频(格式:时长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3.决赛。2020年9月中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正式赛中参赛人数等综合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组织6人参赛队参加决赛,参赛选手须从参加正式赛答题人员中选择,并于9月4日前报送参赛人员确认身份认证信息。
(二)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安排。
1.点赞活动。2020年8月17日-8月31日,开展“应急普法”logo线上点赞活动。竞赛中期,将在“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布四种不同风格“应急普法”logo和设计理念阐述,开展线上点赞活动,营造全民共话应急普法良好氛围。
2.短视频展播。2020年8月1日至决赛结束,开展应急普法抖音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正式赛启动后,将在应急管理部官方抖音账号发起“#应急普法dou行动”话题,请各省级应急管理、司法部门和中央企业积极组织参与,优秀抖音短视频将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
3.普法作品征集。2020年6月下旬,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将共同举办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成绩,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广泛动员,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参与本次普法竞赛活动,切实抓好落实,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级应急管理、司法部门和中央企业根据活动总体方案制订具体组织方案,组织宣传动员工作。确定竞赛活动和宣传报道联络员各1名,并于7月3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发到活动专用邮箱,请联络员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3)。
(三)中国应急管理报社驻各省记者站对口联系各省级应急管理、司法部门和中央企业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宣传材料要保质保量,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单位将普法宣传稿件发送到活动专用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1.竞赛工作组联系人及电话:
夏丽平、郝旭东,010-82328255、82328275。
2.宣传工作组联系人及电话:
翟琳,010-64463042。
3.活动专用电子邮箱:yjpfjs@163.net。
附件: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