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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桑榆非晚 打赢春防攻坚战役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7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地区突发特大森林火灾,无情的大火致使211人失去生命,266人被烧伤,5万多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5亿余元。前鉴不远,那场大火的惨痛景象仍然深深铭刻在人们的心上。

    今年春季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有效降水偏少,平均气温偏高,大风日数偏多,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具备发生森林大火的条件,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

    针对今年春防严峻形势,为严防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批示要求,坚守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底线,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理念,坚决做到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预警监测、靠前扑火、基础保障“六个精准到位”。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部署,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把精准防控放在第一位,将防控人为火作为关键一招,坚持依法治火,严格执行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凡在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的,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严肃处理;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野外吸烟引起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一律依法严惩的“四个一律”制度,坚持清、堵结合,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黑龙江省政府发布了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从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严控野外火源、落实防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对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出强调和部署。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5次召开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市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构建优化、高效、协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

    为切实提高基层防灭火人员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黑龙江省森防指在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建立“安全官”制度,依托森防指挥体系,在专业、半专业队伍和其他扑火力量中设置安全官,统筹防灭火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同时,省森防指要求各地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森防工作,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与疫情防控要“两手抓”“两不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扑火队伍战斗力,并号召全社会积极投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当中,全面加强森防宣传、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督促检查,强化备勤备战值班值守,坚持重兵快速扑救,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目前,全省专业扑火队伍1.97万人已集结完毕,9个航站租配防灭火飞机已进场到位,投入瞭望塔1276座、检查站1256处、靠前驻防点832处,检修扑火机具、物资装备、通信设备、应急车辆2.85万台(套)。

    33年来,全省坚持开展“5·6”大火反思活动,深刻汲取“5·6”大火的惨痛教训,教育人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牢记血的教训,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防止历史悲剧重演。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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