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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1日 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

    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协同推进,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压紧夯实各地党政领导责任、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涉林企业及重点单位或区域的主体责任。

    一是严密防控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清明期间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活动大幅增加的特点,强化专项检查和暗访督查,对林区主要入口、祭祀场所及周边防火工作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隐患。严格执行火源管理,对林间坟墓较多部位,增派专人携带灭火器材蹲点看守,严禁在林内、林缘烧纸、焚香、放鞭炮,坚决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二是积极营造全民防火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广泛普及森林防火安全常识,教育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人员活动密集区架设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动车辆流动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是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清明期间,火灾多发、易发,提前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江苏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高度戒备,各类森林防火力量实行战时管理,满员在岗、全员在位、陈兵一线,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反应、重兵出击、安全处置,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坚持把安全放在扑救工作首位,指导集中备勤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加强自身防疫,督促野外护林站点、巡护人员等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因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四是强化值守确保指令畅通。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单位配强值班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设备性能良好,确保通信畅通。带班领导熟悉扑救队伍、物资状况,遇到火情能迅速组织调度扑火力量和物资进行救援。严格执行火灾归口报送和“扑报同步”制度,对迟报、瞒报火情的,给予通报;对组织扑火不力、贻误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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