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 第14号
为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我部编制了《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安监总厅宣教〔2017〕104号)同时废止。
附件: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应急管理部
2019年7月12日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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