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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今起实施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4日 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

    3月1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赵军对《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进行解读,救灾处处长章民、副处长谢桂林回答记者提问,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兵荣主持发布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是立足我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省情,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赵军表示,制定出台《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的迫切需要。
    《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明确了自然灾害的种类和救助的范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制机制、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建设以及应急救助、灾后救助的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等内容,从救助准备、应急救助、灾后自救、救灾款物管理等方面都作了系统规定。
    日前,省政府已将《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下发到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认真组织学习,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加强培训,强化协调配合,真正把《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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