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近期印发《关于开展森林防火演练演习活动的通知》,要求黄山等8个市和32个Ⅰ级火险县在进入森林防火期(11月1日)前后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演习活动,其他市、县视情组织开展。
通知指出,安徽省即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处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清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演练组织,科学制定计划,周密安排部署,做到演练思想贴近实战,演练场景贴近实地,着重演练组织指挥、队伍合成作战能力,务必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森林消防队伍的目的,切实提高应对处置森林火灾实战能力。要以人为本,在演练过程中强化安全保障,确保人员安全。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演习活动认真总结评估,评估材料、演练图片、视频资料等于演练结束10日内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