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防火办,县级企事业党委宣传部、防火办,武警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支队,相关单位:
当前黑龙江生大兴安岭地区已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加大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重要批示,进一步做好我区森林防火紧要期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安全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宣传教育是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完善细化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状,务必做到责任落实无缺漏,达到宣传教育覆盖率100%,配合“三清”工作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做到经常检查、随时抽查提醒。
二、把握核心内容,推进依法治火
(一)要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办法》法规,防灭火安全避险常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以及“义务宣管员”、“一盒火”、野外作业“十有”等火源管理制度规定,做好森林防火知识常识的普及。
(二)要紧紧抓住“5·6反思日”的有利契机,全力打好“森林防火五月攻坚战役”中的“宣传战役”,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要对近几年违法违规擅自弄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进行警示宣传,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细化任务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一)在城镇主要出入口、临街道路、社区、广场、林场、村屯等地点利用LED显示屏、条幅、彩旗、标语、图板、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开展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人口密集区、城乡结合部位以及旅游区,要安排固定广播或流动宣传车进行防火宣传。
(二)加大对旅游人员和野外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按要求完成森林防火宣传一条街和主要路段彩旗工程的建设,设立和更新固定宣传牌,内容要规范醒目,突出“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三)要充分发挥网络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四)要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生产企业、进作业组”,唤起全民的防火意识。
(五)各地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自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地防指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宣传教育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整体效能
当前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要认真仔细研判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消除宣传盲区,保证宣传教育面达到100%;要将机场、车站、客运站、窗口单位、野外生产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旅游区、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作为宣传教育重点部位,将旅游人员、入山采集人员、种植养殖人员、野外作业人员、外来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作为宣传教育重点人群,落实各项宣教、监管措施,提升整体宣传效能。
五、部门配合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配合联动,共同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各地宣传部门要抓好宣传总体指导;大兴安岭日报社、地区广播电视台、各县区电视台要开辟专题专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工会、团委、妇联等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教育活动;旅游部门要制定相应措施,加大对外来旅游人员防火宣传工作;交通部门要在汽车站、运营车辆上通过张贴防火标语、防火布告以及向旅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铁路部门要通过列车广播、车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广大旅客进行大密度、高频率的防火宣传;航空客运部门要在机场开展对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农委、电业局、营林局、资源局、国土资源局、规划院等承担野外作业任务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入山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武警森林支队要积极配合驻地防火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加强社会公益性森林防火宣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时,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肩负起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加强工作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