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森防指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强化措施、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划片包干、蹲点督查和值班值守制度,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民警、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护林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森林防火职责,“清明节”期间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
一是领导重视。3月29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同志就近期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目前,我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随着清明临近,火险隐患将增多,林业厅和各地、各林区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防止人为因素引发火灾。对责任不落实、不作为的,要严肃追责。”自治区森防指按照石泰峰书记批示精神,紧急下发通知,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安排部署早。3月28日,自治区森林防火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区“清明”及“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近期森林火险形势,安排部署了“清明”及“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三是督导检查实。4月2日—7日,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森林防火办公室成立5个督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分赴全区重点林区和高火险地区督查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火工作措施。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全区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共成立督查组150个,出动人员1500余人次,车辆400余辆,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四是火源管控严。全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取消节假日休息,在通往林区和墓区的路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点)2000余处,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负责登记和宣传教育,坚决杜绝火源进入林区。同时,组织护林员14000余人,加大林区巡护密度,对有坟头墓地的林区及林缘地带、森林旅游区、农牧交错区等区域,采取守路口、把坟头、盯山头的方式,全面做好林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
五是舆论宣传广。宁夏电视台公共频道录制了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新闻报道,于3月30日在《宁夏新闻》播放,《都市阳光》栏目于清明节前播放;宁夏交通广播电台录制了全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哈嘻嘻》森林防火专题剧,于3月30日首播;《宁夏日报》在3月30日第二版刊发我区今年首次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息;4月2日,《宁夏日报》再次公布了我区列入全国一级火险区的11个县(区)及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责任人。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各地共张贴、悬挂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志、森林火险预警旗5000余幅,发送手机短信8万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万份。
六是应急值守好。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加强了24小时值班值守,自治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全天候双人双岗带班值守,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跟踪调度火情,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高效指导处置。对全区34个森林防火单位值班情况进行了抽查,未发现脱岗漏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