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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严防死守 森林防火实现2017全年零火情

作者:潍坊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来源:山东省森防指办公室

2017年以来,潍坊市按照“防扑结合,以防为主,防火就是防人”的理念,多措并举、严防死守,实现了森林防火零火灾零伤亡。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潍坊市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分析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标准。10月底,在青州市杨集林场组织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议,开展了全市扑救森林火灾实战演练,举办了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员专题培训班。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力打好今春森林防火攻坚战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潍坊市严格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抓,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县、镇、村、护林员四级防火责任和防火区域,将防火责任层层压实。

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微信平台、短信平台等媒体,利用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宣传引向千家万户。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是注重提升林火预警监测水平。为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森林火情,真正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潍坊市加强了森林防火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当前全市重点林区已建成固定瞭望台(塔)38个,远程林火视频监控中心24处,安装监控探头226个,配备GPS卫星定位手机1758部,监控率已达85%以上。

五是加大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力度。潍坊市政府领导多次调度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先后深入安丘、临朐、青州等地林区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该市森防指对成员单位包靠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森林防火工作。潍坊市林业局制定印发《森林防火工作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由市林业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9个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级森防指、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利用多种形式,对镇街、风景区和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实现密集督查全覆盖。建立整改责任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双向责任追究制,隐患排查不彻底、导致发生火灾的,对检查人和责任人双向问责。

六是进一步健全森林消防队伍。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部署,潍坊市筹建了310人的森林消防防汛(抗旱)专业队,常年驻守备勤,冬春防火、夏秋防汛,切实提高了全市重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和防汛(抗旱)抢险专业化水平。截止今年10月底,潍坊市森林消防防汛(抗旱)专业队组建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该市建立了两支应急森林消防队伍。依托武警潍坊支队,建成120人的市级森林扑火武警应急分队;依托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建成100人的市级森林扑火突击队。重点镇街、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伍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重点国有林场基本建立起5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各重点镇街全部建立25人以上的森林消防预备队。

七是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各县市区在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都安排专人严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重点防范,严格落实守护人员包靠巡查制度,严禁在林内、林缘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各镇和村都成立了森林防火巡逻队,每日坚持巡逻护林,发现火情,立即处理,并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同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也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惩治火灾肇事者,绝不姑息纵容。

八是着力提升以水灭火能力。全市建成蓄水池516个、林区钻井205眼、铺设引水上山管道252.3公里、布设林区消防栓162个,储备高压串联水泵206台、水囊202个、高压细水雾灭火机98台、灭火水枪2617把、多功能泡沫森林消防车8辆、脉冲水炮14台、森林消防摩托车120余辆。租赁直升飞机一架,在防火期内集中待命,遇有重大森林火灾火情迅速出动。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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