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为贯彻落实3月30日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教育局、市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清明节前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4月1日—3日在全市中小学校至少安排一堂“森林防火、文明祭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意识。
《通知》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在中小学校加强森林防火教育的重要性。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各中小学校要从保稳定、促平安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把对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当前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任务来抓,引导学生和家长文明用火、低碳文明祭祀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学生用火管理安全教育。4月1日至3日,各中小学校要指定教师进行备课,充分利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播放森林火灾警示片、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片,使学生认清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要严禁学生随意携带火种、火具、易爆易燃物,随意用火、玩火;严禁学生在林区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活动。要教育学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2119。三是清明节前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4月3日前,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每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一份“低碳文明祭祖”倡议书、每位学生写一篇有关森林防火作文、每位学生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宣传信等“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醒家长不要在林区或公墓区内焚香、点蜡、烧纸钱,燃放鞭炮等带火的祭祀行为,不要携带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的祭祀品进入坟头祭祀,不要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草木灰。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范畴,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遇到未成年人自发扑救森林火灾时,学校和有关部门及家长应及时制止,防止发生学生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