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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加强清明祭扫禁火禁用塑料祭祀品工作

作者:江西省防火办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325,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召开2013年全市清明文明祭扫工作会,决定在每年的清明节期间(42日至46日)继续开展禁火、禁用塑料祭祀品活动。

    1、严禁在公墓区内焚香、点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带火的祭祀行为;

    2、严禁携带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的祭祀品进入公墓区,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3、殡葬用品经营业主必须销售文明、环保祭祀用品,严禁未经许可在墓区周边公共场所经营祭祀用品;

    4、对阻碍清明禁火禁塑工作、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5、倡导鲜花祭扫、居家祭扫、网路祭扫和社区公祭等文明的清明祭扫方式。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城区殡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bm37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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