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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五个加强”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5日 来源:本站原创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安全,江西省新余市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有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格局,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各县区采用各种形式,面向林区、面向群众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文明祭祖。除利用会议传达、新闻媒体宣传外,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造森林防火声势,营造全民重视森林防火、生态文明祭祀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火源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各地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重点加强对墓地、坟头的管理,每片坟地都落实专人看守;各村、组组织森林防火巡逻队,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对重点火险区、火灾高发区、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严格管护,实行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前,市政府副市长李新华亲自率领督导组深入分宜县双林镇等重点林业乡镇、重点防火区督查森林业防火工作。全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林业局“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督导组在“清明”前都深入各自防火责任区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和火源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责任区内不出现大的问题。五是加强值班调度,及时报告火情。各级森林防火值班室、各专业森林消防队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科学调度,及时准确处理各种火情(热点),保证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火,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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