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浙江省森林火灾防控综合能力。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近期组织8个由成员单位副厅级领导带队的考核组,对各设区市2012年度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组除了考核全市面上工作外,同时还要抽查1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街道)和1个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大中型水库),每个乡(镇、街道)抽查1个行政村。抽查县(市、区)的名单,由省森林消防办公室随机抽取提交各考核组,由考核组在听取市里汇报时,通知被抽查到的县(市、区)。
考核组坚持简化程序、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原则,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核”的方法进行考核。 “一听”,听取市和被抽查的县(市、区)2012年度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汇报。“二查”,查阅台帐,包括森林消防工作有关记录、资料、文件、档案原件。“三看”,实地查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核”,核查省级根据掌握市、县(市、区)自查时扣分情况。对核查过程中发现与当地自查有出入的情况,考核组通过询问、查阅台帐资料、实地查看进行查证核实,并逐项记录后经当地森林消防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考核结果将通报全省并应用于省委省政府“平安浙江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