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野外特殊用火报批效率,年初,江西省安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出台了《野外特殊用火报批办法》,对造林炼山、烧除疫木等野外特殊用火的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进行了规范,优化了服务措施。
《办法》规定,接到用火申请的乡镇和林业工作站应及时派人到实地,按照不在特殊地段、面积不超过500亩、坡度不超过25度的原则进行核查,随后,县防火办对用火现场方位和防火隔离带宽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县防火办按照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三级风力以上、四级火险以上、监管责任人不到场、扑火力量不到位的“六个不烧”原则,及时确认用火责任人上报的具体点火时间。对批准点火的申请人,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将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负责协防。
此外,安福县对建设高产油茶、特种林木培育、龙脑樟良种丰产林培育、陈山红心杉大径材培育等基地的造林炼山用火申请实行优先审核、优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