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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县加大对省禁火令的贯彻执行力度

作者:江西省防火办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8日 来源:本站原创

自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以来,江西省龙南县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一是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县电视台每天早、中、晚在《龙南新闻》之后滚动播放。同时印制大纸张和小纸张通告全县张贴及发至每家每户,力求户户明白,人人清楚。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第一意识和安全用火意识。

二是用火审批规范化。对造林炼山、烧除疫木等确须野外特殊用火的,实行逐级负责,层层把关,报县政府批复。对批准用火的,由县防火办根据用火责任人上报的地点、范围、措施、时间逐一确认和指导实施。

三是监督检查制度化。为确保野外火源管理“五禁止”落实到位,采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挂点包乡,同奖同罚的办法,对所包乡镇执行野外火源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整改,促使常抓不懈。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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