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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

近日,山东省森防指联合省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下发通知,加强全省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森林草原类型旅游景区是森林草原资源富集地和精华所在,是人员流量大、重要设施多、社会关注度高和火灾风险防范难度大的地方。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损失,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各旅游景区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切实将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织密扎牢火灾防控网络,坚决筑牢安全屏障。

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涉及属地党委政府、景区管委会、企事业经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专业防范、早期处理、统管行业,应急部门综合防范、专业扑救、抓好统筹,公安机关侦破火案、维护治安、协同防控,文化和旅游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份内工作,针对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点,构建调度顺畅、配合紧密、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各层级各环节落地落实。加强查处景区内各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不遵守防火规定、不落实防火措施、不按时整改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严从细做好旅游景区游客和周边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公众防火意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平台和微信、微博、小视频等新媒体新手段,在节假日和高火险时段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普及防灭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各旅游景区在景区入口、重要景点、主要路口、周边村屯及各类服务网点等部位要设置防火宣传栏、防火警示牌或防火标识;景区门票要加注防火注意事项,提醒游客防范火灾。要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曝光火灾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为戒,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加大旅游景区监控巡护力度,采取严于平常的手段管住人、防住火。各地要重点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情监测,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护、高山瞭望、视频监控、地面巡查等手段,加大监测力度,努力做到瞭望全覆盖、无死角,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结合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定期对旅游景区火险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采取应对举措。在旅游景区防火检查站和入口验票处,对人员、车辆严格检查登记和教育提醒,积极引导游客扫描使用“防火码”。高火险期和高火险时段,加强对景区内施工作业用火的审批和报备管理,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游客携带火种进入景区,禁止景区内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做好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加大旅游景区防火道、隔离带、停机坪、机降点、储水设施及水路管网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足够的巡护人员,建立必要的专业扑救队伍,装备更多的精良设备,储备充足应急物资,地方专业队要优先布防在旅游景区。对重点景区各级要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安全、紧急避险和人员疏散专门训练,提升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自救互救技能和安全扑火能力,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及时响应,迅速科学处置,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bm37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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