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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连续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经验总结》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6日 来源: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吉林省是我国森林资源大省,是东北亚地区重要生态屏障。38年来,吉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党委牵头抓总、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以一代接着一代干的毅力,求真务实、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开拓创新,防范风险、化解危机,彻底扭转了森林火灾多发省、重灾省的被动局面,实现了连续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
    现将《吉林省连续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经验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地要紧紧围绕防控化解重大风险全力开展工作,抓紧推进落实各项关键措施,突出做好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26日

 

 

吉林省连续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经验总结

    吉林省是我国森林资源大省,是东北亚地区重要生态屏障。38年来,吉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党委牵头抓总、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代接着一代干,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取得了连续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
    一、基本情况
    38年前,吉林省是森林火灾多发省、重灾省。1950-1980年,年均发生森林火灾352起,累计伤亡485人、受害森林面积17.7万公顷、损失林木214.1万立方米。特别是1977年白河“9·21”重大森林火灾反复燃烧49天,1978年天桥岭“5·7”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反复燃烧18天,1979年白河“10·5”重大森林火灾反复燃烧25天,1980年又连续发生和龙“4·26”、延吉“5·9”重大森林火灾,教训十分深刻。吉林省痛定思痛,变“倒逼”为“牵动”、化压力为动力,1981年在全省采取了严格的森林防火措施,加大了森林火灾处罚力度,先后刑事处理45人、行政处罚65人,当年森林火灾各项数据较1980年大幅下降60%以上,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自此,吉林省开启了连续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征程。
    38年来,吉林省面对(针对)全球气候变暖、同纬度有关国家森林大火频发,周边省(区)林情民情社情相近、重特大森林火灾多发,林区腹地上百万人居住经营活动、火源管控难度加大,长白山重点林区地表泥炭层和腐殖质层载量逐年增多、远超每公顷20吨重大森林火灾临界值,中朝中俄边境外方山火时有烧入、严重威胁重点林区安全等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经过不懈努力,1981-2018年,吉林省年均发生森林火灾下降到89 起,累计伤亡188 人、受害森林面积0.7万公顷、损失林木14.7万立方米,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省森林火灾大幅下降到年均74起,累计伤亡6人、受害森林面积0.06万公顷、损失林木1.2万立方米,各项损失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38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有力维护了全省林区社会和边疆地区稳定,保护了世界自然生态文明成果和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了森林正向演替和生物多样性,确保了松嫩平原粮食稳产和东北三江水源地安全,提升了吉林省的国际知名度和生态旅游热度,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据专家估算,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减少直接经济损失55亿元左右,累计增加生态服务价值近65亿元。
    二、主要做法
    吉林省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抓好预防和扑救两道防线,加强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建设,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始终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警钟长鸣、铢积寸累、持之以恒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坚持政府负全责,构建了防火责任体系。党政共管、高位推动是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脉,是全省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和几代防火人长期实践的传承精髓,推动了森林防火工作由林业系统的部门行为上升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38年来,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全民性、社会性特点,历届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全面实行森林防火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为单项工作责任人。全省上下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坚持“七长”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1985年,吉林省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1987年,吉林省专门组建了森林防火指挥部;1996年,吉林省政府以1号文件发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2001年,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批转省林业厅切实加强“十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这一系列重要举措出台,确保了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之下。
    (二)坚持全民防火,构建了群防群控体系。打牢群众基础是吉林省长期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法宝。预防为主、“防”字为先,这既是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最实在的经验,也是引领省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航标灯”。38年来,吉林省形成了“深入林区防火第一”的社会共识,营造了覆盖广泛、反差明显、氛围浓烈的森林防火宣传环境,构建了广泛的群众性森林防火基础。全省积极搭建群众性森林防火的参与平台,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狠抓森林防火广播宣传网建设,真正建立了群众间相互教育、相互影响、相互监督的机制。坚持专业化管理和林区群众管护相结合,形成了全覆盖、多层次的火源防控的天网架构,摸索了一套针对森林防火“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区位”的科学管控办法。针对清明、“五一”、“十一”和备春耕农事用火等重点时段,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中俄、中朝边境线等重点区域,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区、林缘地带防火区、林下资源经营区、森林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区位,制定专项预案,落实超常措施,实行重点防范。推行“十户联防”,形成了以相互监督和共担责任、利益共享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护机制,有效约束了违章用火行为。
    (三)坚持依法治火,构建了监督管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火是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的利剑。38年来,吉林省始终把严厉打击野外用火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了火案跟踪查办的机制,做到了火案必查、火案必究。自1987年开始,吉林省政府每年都发布《森林防火命令》,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于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5年,吉林省人大颁布实施了《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2017年,省人大对《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又进行了修订,森林防火法治化不断提速。为确保工作落实,吉林省还全面实施了野外火源监管、清山巡护、联防联保、严看死守、火情监测和森林防火事故追究等“十项制度”,形成了制度保障体系。
    (四)坚持打造专业队伍,构建了森林消防救援体系。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森林总队(原武警森林部队吉林总队)始终是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的砥柱。38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森林总队建设,充分发挥森林总队抢险救灾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数百起边境山火阻截中,森林总队立下了赫赫战功,被誉为“长白山林区的保护神”。切实加强地方和国有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先后于2010年、2016年出台了《吉林省森林消防队伍管理规范》《大力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截至2018年末,全省已建立各类森林消防队伍834支、19638人,其中专业队伍188支、5136人,半专业队伍281支、5869人,应急和群众队伍365支8633人。全省每年进行大规模的实战演练,以练促训,极大地完善了社会扑火联动支援的机制,提高了协同作战、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
    (五)坚持科学防控,构建了现代化应急体系。高新科技和现代装备是吉林省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利器。38年来,吉林省建立了火情瞭望监测体系,林区瞭望半径缩短到6.8公里,实现起火点瞭望监测交叉定位,火情烟雾红外线自动识别,森林火情及时发现率达到90%以上;建立扑火通信网络体系,开通了森林防火工作网站和专业信息网站,实现了全省地理信息系统和热点、火点微机联网处理;开设了森林火情公共报警电话和无线移动报警网络,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通信数字化试点建设,各级防火办都配备了森林防火专用卫星电话;建立了立体协同作战体系,实施直升机机降、索降和吊桶洒水灭火、机动转场支援,形成了森林消防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和航空灭火三位一体的机动扑火格局;坚持实施快速机动、重兵扑救的战略,做到火情早发现、火险早处置,森林火灾2小时扑灭率在90%以上,当日扑灭率达到100%。
    (六)坚持多元投入,构建了基础保障体系。资金保障是加速提高防扑能力的关键。38年来,吉林省累计投资达21.2亿元,实施了多期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完成了指挥中心、地理信息指挥系统、数字化通信、物资储备库、边境防火阻隔带、标准化森林消防队伍营房、以水灭火大型装备、视频监控系统和火险监测站等一系列建设项目,建立森林防火瞭望塔(台)583座,修建林区森林防火道路近3万公里;建立固定森林防火检查站368处,临时检查站375处;航空护林已形成一主(省航空护林中心)一副(长白山起降点)的互补格局;建设县以上森林防火指挥中心93个,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前端)54套;建设标准化营房125处;建成森林防火国家级物资储备库1座、省级物资储备库4座;建成其他应急物资储备库102座,设立军队应急物资储备库6座;现有专用防火车辆623台,配备和储备各类森林防火装备近13万件。通过项目工程实施,全省森林防火设施配套体系基本形成,提升了森林防火硬件保障的水平。
    三、创新发展
    吉林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许多做法都开辟了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先河,是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做法的实验田和经验地。
    (一)率先实施“双预案”工作机制。吉林省主动适应林情社情民情的巨大变化,在提高综合防控能力上狠下功夫,积极推进“预警—预防—预案”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暂时规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积极实施“预警响应预案”和“火灾扑救预案”的预防、扑救“双预案”运行模式,逐步踏上了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因险设防、因险而动、分级响应的运行轨道,取得了良好效果,并向全国进行了推广。
    (二)率先建设森林火险监测预警体系。吉林省积极研究新理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深入开展森林火险自动监测站的试点建设工作。全省已建成了由168个监测点组成的森林火险自动化省级监测网,形成了覆盖全省林区的预警监测网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部门实施了省、市、县三级会商和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制度,建立了省级气象部门和森林防火预警监测部门共享的火险信息数据库,随时掌握各地森林火险状态,被列为全国森林火险预警系统示范工程。
    (三)率先加快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吉林省利用电子传感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建设了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基于GIS的森林防火管理与扑救指挥系统;先后开发了全省森林防火业务数据库、智能火情接警系统、森林防火指挥辅助决策系统、森防态势处理系统、森防扑救远程协同指挥系统、定位回报系统、信息维护与更新等一系列业务信息系统,为处理森林火灾提供了指挥、决策服务的信息平台,使吉林省森林防火高科技手段的应用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四)率先探索防火区农事用火禁烧管理。吉林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率先开展了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森林防火区工作,并在森林防火期内开展禁烧农田剩余物工作。全省共划定森林防火区禁烧农田面积161万公顷,签订禁烧承诺书56万份,建立了完善的防火区农田信息数据档案。通过蹲点包保,落实禁烧责任,帮扶利用等措施,减少火灾隐患,全省将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的概率降低了20%以上。这项举措,既贯彻了疏导结合的原则,又强化了森林防火由被动管到主动防的力度,科学合理地解决了农事用火与森林防火之间的矛盾。
    (五)率先推进边境防火阻隔带系统工程建设。吉林省将单纯割打防火隔离带建设工作升华为林火阻隔网格化系统工程建设,以减少火灾隐患、清除隔离带周边区域废弃屋舍、倒木、枯立木为主的缓冲区建设工程,以便捷运兵、运输防火物资的边境区域防火道路、公路建设为主的保障区建设工程,全面形成边境林火阻隔网格化系统工程建设体系。将长白山风灾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升为防火战区管理模式,划定区域、标定区号、统一指挥、信息共享。实践证明,阻隔系统工程建设和积极探索战区管理模式对森林火灾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四、经验启示
    吉林省始终坚持重心前移、创新发展,在责任落实上动真招、在火灾防控上有绝招、在能力提升上来硬招、在改革创新上出实招,真正做到了“以防为主、防灭结合”,对于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森林防火工作都提供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典型范例,对于创新完善森林防火机制体制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吉林省38年的工作实践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体制优势,其核心要义在于党委牵头抓总、政府全面负责、各方齐抓共管。在当前地方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之际,更要凝聚共识,发挥合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导职能,进一步明晰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林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进一步形成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行业管理理念,逐步健全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动高效的部门合作机制,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政策执行到位、工作推动到位。
    (二)坚持预防为主,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吉林省38年的工作实践充分说明,“防”字为先是基础、关口前移是保障,预防是决定森林防灭火工作成败的关键。在当前地方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之际,必须牢牢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在风险管控上下功夫,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构建好“群防群治”这道“防火墙”,让“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全民共识;在火源管控上下功夫,织密人防技防这张“网”,让野外用火行为无处可藏;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真正实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在“以人为本”上下功夫,深入开展面向林区牧区广大群众的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宣传教育,普及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千方百计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吉林省38年的工作实践充分说明,改革创新是森林防火工作永葆活力的生命。从“一票否决”“四个一律”“十项制度”的制度探索,到双预案、指挥体系的机制创新,再到远程视频监控、监测预警设备的科技创新,不断推动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在当前地方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之际,必须结合改革进程,加强分析研判,发挥改革优势,完善投入机制,理顺保障渠道,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建设符合社会发展自然规律、符合生态发展需要、符合森林火灾防控特点的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火灾防控工作格局,逐步建立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治理体系。
    (四)坚持发展理念,提升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吉林省38年的工作实践充分说明,只有牢牢扭住能力建设这个中心,毫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才能全面增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吉林省虽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欠发达省份和传统农业大省,但森林防火投入从不吝啬,保障了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在当前地方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之际,必须紧紧依托提升自然灾害能力九大重点工程项目,加强协调、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因险施策,加快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强化防火道路、停机坪、蓄水池等防火基础设施,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火场通信、航空灭火、大型装备、以水灭火能力,统筹推进专群结合、地空配合的扑火力量体系,为应对重特大火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五)坚持快速处置,实施科学高效的扑救战略。吉林省38年的工作实践充分说明,杀鸡用牛刀、小火当成大火打,是防止小火酿成大灾的最有效手段,是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的关键环节。响应及时,重兵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把火灾控制在最小程度,已成为处置森林火灾的共识。在当前地方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之际,要坚决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战略思想,推动实施“双预案”模式,加强火险预测预报,做到火险早发布,指导各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卫星监测、火情瞭望、飞机巡护、地面巡查的立体监控体系,确保火情早发现;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扑救、重兵投入,最大程度减少火灾损失,做到火灾早处置;明火扑灭后,要彻底清理火场,严防发生死灰复燃。
    吉林省连续3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内涵,其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信念、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一代接着一代干的恒心成为全国森林防灭火战线的一面旗帜。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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