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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柳河县细化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制度

作者:金伟成 王华峰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4日 来源: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提高值守应急工作水平,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发展,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柳河县进一步细化落实了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制度。

    一是明确职责和任务。县、乡镇、林场和村屯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履行值守应急职能,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传真、邮件以及其他文件、信息;负责承办省、市、县森林防火管理方面的文件;随时了解掌握、汇总分析辖区内突发森林火灾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和报告,办理突发事件信息和紧急重要事项。

    二是明确工作办理程序。值班人员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期间接到上级的传真、邮件或文件以及突发事件信息及报告,值班人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按主管领导批示,认真落实到相关单位,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群众来电(12119)报警的,立即记录来电号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迅速转达给事涉乡镇或林场领导,报告给带班领导,并及时反馈情况。接到事发地政府报送或电话报告的突发森林火灾事件信息,应完整做好记录,按《吉林省森林火情调度业务处置规则》报送。接到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的批示或指示后,应及时向事涉地政府和有关单位传达,同时,与事发现场指挥机构密切联系,掌握动态,跟踪事态进展。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应熟悉业务,了解值班事项,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具备独立处置突发森林火情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值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替班,确需串班的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上岗前和值班期间不能饮酒,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要正确使用和爱护值班设备,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整洁,视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专用电脑不得连接互联网。值班人员主要业务是处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馈热点信息;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及火险状态,及时传递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详细记录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火情、火险信息、重要事项及交接班等相关情况。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保存管理,确保应急处置高效快速。

    四是明确排班规则。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表排好后值班员不准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离开岗位要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班领导同意,替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履行交接手续。法定假日及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由指挥部领导统一安排。日常值班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带班,法定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由指挥部领导代班。

    五是明确问责制度。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对全县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在岗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在值班期间漏岗、脱岗的,值班工作业务不熟或麻痹大意贻误工作的,对突发事件信息有迟报、漏报现象的,影响事件处置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制度落实以来,已经对2个乡镇和3个重点行政村值班脱岗情况进行了查处,扣除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责任制分数,对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罚款、警告处理。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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